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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宏天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 1 万元

发布日期:2024-09-02 12:08    点击次数:164

(原标题:东莞市宏天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 1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东莞市宏天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 2024 年 6 月 26 日,在东莞市虎门镇东风社区连升路经二路与光明路交汇处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受纳的建筑垃圾约为 1162 立方米,被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警告并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 年 6 月 26 日,在东莞市虎门镇东风社区连升路经二路与光明路交汇处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受纳的建筑垃圾约为 1162 立方米。

东莞市宏天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构成了相关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宏天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D4DRJW17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郑嘉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城综处字〔2024〕第3-0171号违法行为类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违法事实2024年6月26日,在东莞市虎门镇东风社区连升路经二路与光明路交汇处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受纳的建筑垃圾约为1162立方米。处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40处罚类别警告;罚款处罚内容给予警告,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金额(万元)1.0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8-27处罚机关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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